English

份额、消费人群与购买意向

摩托车在12城市——
2000-08-11 来源:光明日报 王贵希 我有话说

中国市场与媒体研究中心日前就我国城市摩托车消费的有关问题,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等12城市按照居住不同域区15~59岁成年人口密度分配样本,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,经分析后得出如下结果。

城市份额:广州最大,成都最小。调查发现,12城市共有家庭摩托车229.7万辆。其中,广州以55.2万辆的规模占据了12城市市场份额近1/4的江山;济南的家庭摩托车有32.2万辆,占12城市总量的14%;排在第三位的天津拥有25万辆,占12城市总量的10.9%;武汉的摩托车数量也相当可观,达到23万辆,占12城市的10%。以上四城市共拥有摩托车125.4万辆,占12城市的58.9%。12个城市中,后4位的分别是昆明、福州、南京和成都,分别拥有摩托车11.5万辆、9.3万辆、9.1万辆和8万辆,占12个城市摩托车拥有量的16.5%。

消费人群特征:男性数量稍占优,青年是主力,25-39岁为拥有摩托车最多的人群。非全日制大专生爱骑摩托车,高中学历车主比重遥遥领先,金融、建筑业人士拥有率较高,商贸、服务业车主数量居榜首;个体户、私营企业主,专家、教师、医生骑摩托的人数也不少;收入愈高拥有率亦愈高,1000-2500元的月收入家庭,约有一半拥有摩托车。

家庭购买意向:从12个城市总体看,7%的家庭在未来一年有意向购买摩托车,当然,这7%的不能完全肯定都是有效需求。尽管如此,7%的比率还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今后一段时间内12城市摩托车的潜在需求量。至于这种市场需求能否形成购买力,付诸实施购车计划,对启动消费作出贡献,将取决于12城市的交通发展状况和相关政策的调控。

有意向购买摩托车的家庭比率显示,福州、武汉和广州位居前三名,分别达到14.9%、10.8%、10.3%,如果没有交通管制和其他相关的行驶成本等方面的制约,这些购买意向中的相当部分将转化为有效需求。购买意向高于平均水平的还有昆明、西安、南京和成都,购买意向比率在7~10%之间。而沈阳、北京和济南等城市的购买意向较低,分别只有3%、3.8%、5.6%,上海、天津等地有意向购买摩托车的家庭比率也较低,分别为6.3%、6.4%。居民购买摩托车的意向比率偏低,与城市的市政制度、交通工具管制及其消费观念等因素紧密相关。

城市潜在市场:从购买摩托车需求的城市分布看,上海、武汉和广州所占的比重较大,位于前三名,分别达到15.9%、15.4%和13.5%,三者合计占44.8%,接近市场总需求的一半。天津和北京有购买意向的家庭占12城市总体比重也较大,分别达到9.3%和8.2%,反映了大城市在市场规模上的优势。需求量较小的城市有沈阳、福州和南京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